| 钢铁业的结构性调整,降低产量 | |
| 发布日期:[10-05-07 09:47:32] 点击次数:[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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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钢铁行业,在进口结构管上,是典型的战国时代。向外界传递的是混乱的信号:中钢协说了不算,钢企说了也不算,进口商和代理商,更不算。混乱背后,是各为其主,各谋其利。大型钢铁厂,技术相对先进,又可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,在国内还有矿山资源,所以,对结构管价格并不十分在意,更可以把进口结构管转卖给中小钢厂赚钱。贸易商,是另一股势力,中钢协时常“指导”钢铁厂,那是因为中钢协是原来钢铁行政部门的某种延续,双方有种默契,而贸易商则是外经贸部门的分支,比如五矿公司,中钢协只能与之合作,或者井水不犯河水,贸易商同样可以赚取结构管的价差。代理商是中介机构,赚的是中小民营钢铁厂的钱。后者既没有大钢厂的谈判资格,也没有贸易商的进口资格,而代理商却可以帮助他们与三大巨头斡旋,为之获得“长协价”,按规定可以收取合同额的3%至5%的中介费。所以,具有进口资质的单位,无论是钢企、贸易商还是代理商,在结构管进口上,都有各自的利益。只求可赚钱,并不真心关心结构管价格高企,给整个行业带来的成本上升,以及行业竞争力的下降。 中钢协、大型钢厂以及贸易商、代理商之间,又是互相牵制的。大型钢厂虽然有谈判的资格,但并无完全的权力,中钢协可以幕后指导,而贸易商和代理商的进口资质,又是申请才得来的,也离不开官商一体的中钢协。中钢协的目标似乎只有一个:限制国内钢铁厂私自进口结构管,而并不真正在乎价格。比如,国内钢铁企业可自主与三大矿山公司谈判结构管采购事宜,但前提是,遵守行业自律三原则:《2010年结构管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及申报程序》、《关于进口结构管代理制实施细则》和《进口结构管合同定期上报登记及其流向登记备案规定》。如此多的累赘,谁能担当得起谈判大任?所以,国内并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结构管谈判代表,没有形成利益一致的共同体,这个漏洞,恰恰被三大巨头充分利用了。 |
